Mazda3の靚女募集中票選活動

Mazda3の靚女募集中票選活動


點選看參賽美女

活動日期:
活動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月31日
活動票選日期:2009年11月01日至11月30日
台北車展決選日期:2009年12月26日至2010年01月03日「2010 台北世界新車大展會場」


活動辦法:

* 有興趣參與「Mazda3の靚女募集中」活動的美女,可於活動網站報名並將美照上傳,即有機會獲得最高10萬元獎金並有機會參與MAZDA Taiwan日後產品上市之相關宣傳及露出。(參賽美女年齡資格限定為年滿18歲以上,且每人僅能報名一次)


活動說明:

1. 上活動網站(www.mazda3.com.tw)填寫個人相關簡歷及個人部落格網址,並上傳最具代表的美照,然後將「Mazda3の靚女票選活動貼紙」貼上於個人部落格中,這樣就完成Mazda3の靚女票選活動報名。
2. 活動票選階段,參加票選活動的美女可廣邀親朋好友為自己拉票!將於活動網站選出參加決選的前10名的美女。
3. 最後參加決選10名票選美女,將在12月26日「2010 台北世界新車大展」MAZDA汽車展覽會場與所有人見面,並進行現場決賽票選拉票,決選票數以台北世界新車大展的場現場投票數為主,票選活動網站中的票數不予累進計算。
4. 參加最後決選的前10名的人氣美女,必須「同意」於車展期間出席活動,並至車展現場完成活動決賽者,才能獲得最後高額獎金。
5. 所有參加決賽的美女,必須出席台北車展第一天的記者發表會,並同意讓媒體拍攝或訪問。
6. 參加決賽的10位美女,都將有機會參與MAZDA Taiwan日後產品上市之相關宣傳及露出。
7. 本活動嚴禁盜用他人的圖片!如非本人報名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!請勿觸犯法律!
8. 參賽者如果已經有經紀公司或經紀人合約,請於參賽前確認合約內容,如有任何商業糾紛產生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,並於主辦單位MAZDA Taiwan無關。
9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。
10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程式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活動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11. 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MAZDA Taiwan所有。
12. 活動時間一切以台灣時間為基準。
13. 未依活動辦法及規定者,將視同無效且不另行通知。


活動獎品及獎金:
決賽前十名將有機會參與MAZDA Taiwan廣告類媒體演出機會。

* 最後決賽 第一名    人氣美女將可獲得現金10萬元
* 最後決賽 第二名    人氣美女將可獲得現金5萬元
* 最後決賽 第三名    人氣美女將可獲得現金3萬元
* 最後決賽 第四~十名  人氣美女將可獲得現金1萬元



活動注意事項:

1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MAZDA Taiwan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2. 經徵選上之票選美女所提供之照片肖像權可供MAZDA Taiwan作平面廣告、新聞發佈與官方網站刊登、活動網站及傳單等宣傳用,另照片僅供MAZDA Taiwan 行銷活動廣宣使用,不得提供其他廠商或作為其他商業用途。
3. 中獎者同意配合MAZDA Taiwan將中獎者名單公佈於平面廣告、新聞發佈與官方網站,以作為活動宣傳。
4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有致損害於MAZDA Taiwan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5. 主辦單位於收到中獎者相關資料後10天內以電話及E-mail與中獎者聯絡,若10天內無法取得聯絡或資料不全者,視同放棄得獎權利。
6. 本活動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7. 寄送贈品過程中,若發生任何毀壞、錯遞、延遲或遺失,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8. 獎項價值超過NT.20,000元者,中獎者如係本國人士需依法自付10%中獎所得稅,如為外籍人士,無論金額多少依法需代扣20%所得稅,均由主辦單位事先代扣繳。而中獎金額如未超過NT.20,000者,需列單申報並由MAZDA Taiwan年底開立各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獎者。
9. 本活動僅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地區並年滿18歲以上(包括在台外籍人士),唯規定MAZDA Taiwan員工、經銷商員工、家屬以及相關配合廠商及其家屬等,不得參加此活動。
10.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MAZDA Taiwan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11. MAZDA Taiwan保留活動辦法修改之權利。
12.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將隨時補充並公佈於活動網頁。


參賽者預覽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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